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以案件形式進入司法領域,出現了訴訟與信訪交織、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並存的現狀,導致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強調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
  新京報訊 今後,涉訴涉法信訪事項的上訪群眾不需要到信訪部門上訪了,直接到相關的政法部門反映問題即可。
  中辦國辦近日印發的《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於涉法涉訴信訪中的錯案、瑕疵案應依法糾正。
  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入法治軌道
  去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意見》正是根據《決定》的精神細化了規定。
  此次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總體思路是:改變經常性集中交辦、過分依靠行政推動、通過信訪啟動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由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處理,依法糾正執法差錯,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違法鬧訪,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
  在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方面,《意見》提及,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值得關註的是,在處理涉訴涉法信訪案件的程序上,《意見》強調:對於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的案件,各級政法機關應當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對於經覆議、審理、覆核,確屬錯案、瑕疵案的,各級政法機關應依法糾正錯誤、補正瑕疵。
  杜絕違法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行為
  本輪改革的一大核心是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意見》稱,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做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對在申訴時限內反覆纏訪纏訴,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等方式,並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
  此外,對於“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做法,《意見》再次強調,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
  亮點1
  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
  意見: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各級信訪部門對到本部門上訪的涉訴信訪群眾,應當引導其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對按規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收到的群眾涉法涉訴信件,應當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解讀】
  訴訪分離倒逼司法公正
  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訴訟與信訪分離的好處是信訪群眾直接到政法機關反映訴求,可以少走彎路,便於政法機關及時處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鬱林: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以往以信訪這個行政方式來處理涉法涉訴這類司法問題,容易形成民眾“信訪不信法”的思維,對民眾的法律意識、整個國家的司法權威會帶來負面影響。
  意見提出將訴訟與信訪分離,實際上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在以往涉訴涉法信訪事項中,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等多種類型,此次信訪制度改革意在讓民眾意識到法治的重要性,讓涉法信訪回歸司法程序,這一方面有助於更為專業的處理信訪案件,同時對司法部門提升辦案質量也起到推動作用。
  亮點2
  錯案瑕疵案應依法糾正
  意見:嚴格落實依法按程序辦理制度。各級政法機關對於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的案件,應當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對經覆議、審理、覆核,確屬錯案、瑕疵案的,依法糾正錯誤、補正瑕疵。
  【解讀】
  “糾錯”能堵住程序漏洞
  最高法立案一庭副庭長高莎薇:目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有三種情形,第一種是確實出現法官枉法裁判需要再審改判的案件,第二種是有審判瑕疵的案件,第三種是當事人無理纏訪的案件。
  第一種和第三種是少數,第二種情形較多。對於第一種和第二種情形,意見明確了在法律程序內的案件法官要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時,這對法官在審判此類案件時如何運用自由裁量權起到了監督作用。對於需要司法救濟再審的案件,經過多部門審核後,確實發現錯案和瑕疵案的,意見明確要糾正錯誤、補正瑕疵。這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在程序上如何保證司法公正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堵住了可能出現的程序漏洞。
  亮點3
  窮盡程序的判決為終結決定
  意見: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做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對在申訴時限內反覆纏訪纏訴,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等方式,並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
  【解讀】
  節約訪民成本減少資源浪費
  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以往一些涉訴涉法信訪事項終而不結、無限申訴,反覆啟動法律處理程序。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一方面減少了上訪群眾的負擔,另一方面也可減少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的浪費。
  吉林市保民律師事務所律師修保:以往很多涉訴涉法上訪群眾直接到信訪部門上訪,有的直接到北京的國家信訪局上訪,上訪後信訪部門一般會將信訪事項轉交給政法機關處理,這期間無論是時間成本、上訪生活成本都是比較大的。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後,省去了一個環節,對於訪民來說可以有效節約成本。
  亮點4
  辦案質量將終身負責
  意見:要完善執法司法責任制,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健全執法過錯發現、調查、問責機制,嚴格倒查執法辦案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和責任,嚴肅查處錯案背後的執法不公、不廉等問題;要把加強執法公開、擴大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作為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重要內容,以公開確保公正、促進息訴。
  【解讀】
  信訪問題突出倒查領導責任
  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此次涉法涉訴信訪改革一個重要內容是對於涉訴涉法信訪事項,負責處理的政法機關要公正辦案。如何在制度上予以強化?就是要嚴格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
  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在對信訪事項辦案時嚴查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問題,對於群眾訴求不及時受理、不按期辦結、有錯不糾的,要依紀依法追究辦案人員和相關領導責任。對於信訪問題突出的地方,還要倒查政法單位領導班子責任。同時,中央和省級政法機關將設立審核程序,對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不再啟動複查程序,對未得到公正處理的,要倒查追責。
  ■ 專家說法
  “信訪制度改革提升民眾法律意識”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鬱林認為,此次涉訴涉法信訪制度改革,實質上是涉訴涉法信訪程序和強化糾錯方式上的重大變革。
  以往,涉訴涉法信訪上訪群眾有冤錯案件、瑕疵案件不知道去哪裡上訪,出現了信訪部門、政法部門多頭上訪的現象。上訪群眾和辦理信訪事項的政法機關都浪費了很大的成本。上訪群眾會浪費時間、精力、金錢等成本,政法機關會在處理時增加時間、政務成本,信訪事項的辦理也會因此出現效率不高的問題。訴訟與信訪分離後,無論對上訪群眾還是政法機關,都會減少程序,節約成本,辦理的效率也會提升。
  群眾之所以上訪,是因為所經歷的案件大多數存在司法不公的問題,因此如何在改革過程中強化糾錯方式尤為重要。此輪改革通過辦案質量終身負責、上級政法部門審查監督、倒查追責機制強化了糾錯方式,這對於維護司法公正將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涉訴涉法信訪制度改革實際上是行政信訪方式逐步退出司法領域,有利於維護司法權威,提升民眾的法律意識。
  涉法涉訴信訪終結
  1 涉法涉訴信訪反映
  向政法機關而不是向黨政信訪部門反映問題。
  向有管轄權的政法單位反映問題,而不是多頭訪、越級訪。
  提醒:屬於哪一級管的,到哪一級申訴;屬於哪一個部門辦的,到哪一個部門申訴。
  2 審查、甄別
  符合法律規定的信訪事項進入覆議、覆核、再審程序處理。
  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信訪事項,或是正在法律程序辦理中,當事人直接上訪的,政法機關依法不予受理。
  提醒:反覆纏訪甚至違法鬧訪的,將受到依法處理。
  3 依法按程序辦理
  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
  4 依法終結
  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做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對於反覆纏訪纏訴的,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由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得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複查程序。有關部門重點做好對信訪人解釋、疏導工作。
  涉法涉訴信訪三情形
  第一種是確實出現法官枉法裁判需要再審改判的案件,占比少
  第二種是有審判瑕疵的案件,占比較多
  第三種是當事人無理纏訪的案件,占比少
  涉法涉訴信訪占比下降
  去年,中央政法委在涉法涉訴信訪改革方面分批部署各省市試點,並於去年10月全面推開。經過1年時間的改革試點,涉法涉訴信訪占到整個信訪的比例下降明顯。
  要求一
  暢通信訪渠道。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
  要求二
  提高基層化解能力。堅持分級分類處理,加大分流疏導力度,勸導當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問題,減少越級上訪。
  要求三
  防止案件積壓。政法機關要規範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轉,確保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有序高效進行。
  要求四
  嚴肅處理違法上訪行為。堅持教育與處罰並重。對採取極端方式鬧訪、借上訪之名煽動鬧事的,依法嚴肅處理。
  各地公安機關不得限制正常信訪活動。同時對少數人在信訪活動中以信訪活動為名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區分情形,依法予以處置。處罰只是一種手段,不是最終目的,從根本上還是為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公安部信訪辦副主任周新 據新華社
  A10-A11版採寫 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實習生 範小潔  (原標題:“訴訪分離”終結信訪不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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