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註的《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抗癌食物排行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下稱《預案》)昨日在廣東省政府網公佈。根據《預案》,當啟動最高級別的區域I級響應時,將採取嚴格的強制性減排措施,包括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50%,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30%,建築施工、市民的裝修噴塗等行為也必須停止。
  在I級響應的健康防護措施上,則要求中小學停課,有預防癌症食物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南方日報記者 中古萬利多謝慶裕
  分管副省長任應急領導搜尋行銷小組組長
  去年年初以來,我國霧霾與重污染天氣頻發,國務院在大氣“國十條”明確要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去年8月,省環保廳在官網公佈了預案的《征求意見稿》並公開征求意SD記憶卡見,隨後經過多輪論證與修改,《預案》於今年1月8日在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近日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
  《預案》規定,發生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大氣重污染,由省政府成立的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省領導小組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副組長為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環保廳廳長、省氣象局局長。省環保廳廳長兼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此外,包括省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廳等25個省直部門、相關機構為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預案》中對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均有明確的分工和部署。
  對此,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預案》適用於發生在珠三角區域需要由省政府負責協調,或超出事發地地級以上市政府處置能力的大氣重污染的應對工作。建立“部門協調聯動,公眾廣泛參與”的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機制。
  以重污染面積與站點數定響應啟動
  《預案》規定,珠三角區域三分之一以上面積且50%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重度污染(AQI在201到300之間)為重度污染(Ⅱ級)事件;珠三角區域三分之一以上面積且50%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嚴重污染(AQI大於300),為嚴重污染(I級)事件。按大氣重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範圍,應急響應對應Ⅱ級、I級兩個等級。
  而對照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啟動“II級(I級)響應”的條件是“珠三角3個及以上城市同時出現重度污染(嚴重污染)”。
  對於上述變化,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因為珠三角的城市大小不一,《征求意見稿》中按重污染城市數量來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並不科學。此外空氣污染具有流動性,按污染面積和站點來判斷,更能對污染的發展有效防控。“響應啟動後需要執行應急措施的區域,不僅包括出現重污染的城市和站點,周邊即將受影響的地區、以及沒有受影響但自身排放量大的城市,我們都可以要求其執行。”
  I級響應時強制執行8條減排措施
  與《征求意見稿》相比,《預案》Ⅱ級響應措施取消了強制性減排措施,僅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5條建議性污染控制措施,包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頭停駛公務車30%”等。I級響應措施上,則取消了建議性措施,但在健康防護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上,均比《征求意見稿》有所加強。
  記者留意到,I級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共八條,包括“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30%”、“每天增加清掃保潔作業2次-4次,灑水次數不少於6次”、“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等表述為新增條款;另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50%”的比例,則比《征求意見稿》中I級響應“封存30%”有所提高。
  而在I級健康防護措施上,“要求中小學停課,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均為新增的條款。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環境監控部門的反饋,受全國性的多次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去年珠三角也有部分時段和區域接近或達到啟動II級響應的條件,但還沒有達到需要啟動I級響應的程度,總體情況好於京津冀和長三角。  (原標題:I級響應公務車封存三到五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zennrssd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